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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 2021

    12-03

    青海: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气象工作融入高原生态建设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11月29日,青海省气象局印发《打造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气象保障服务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明确,强化科技创新,着力补齐短板,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双碳”监测评估等服务能力,推动气象工作全方位融入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加快构建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气象保障服务体系,为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贡献气象力量。        《行动方案》指出,以坚持全面融入、坚持稳步提升、坚持聚焦重点、坚持科技创新为基本原则,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具有青海特色的生态气象保障服务体系;生态气象监测预警评估、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气象灾害风险预估、“双碳”监测评估、生态修复型人影作业等技术取得突破,着力提升生态气象服务综合能力,基本形成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气象保障服务示范。        按照《行动方案》,青海省气象部门将构建生态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助力生态安全屏障新高地建设;强化气候资源保护利用,助力绿色发展新高地建设;打造生态气象服务典范,助力国家公园示范省新高地建设;强化气候标志品牌服务,助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新高地建设;强化生态气象科技支撑,助力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新高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气象保障服务,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保护和系统综合治理新高地建设;建设应对气候变化气象示范省,助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新高地建设。 (作者:金泉才 刘蓉娜 责任编辑:刘淑乔)
  • 2021

    12-03

    山东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山东省财政近日下达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沿黄9市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其中,安排1亿元重点支持实施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动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安排1亿元支持沿黄其他地区保护修复湿地公园1.5万公顷,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        据了解,近年来,山东省突出强化顶层设计,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组织开展沿黄地区普查大调研,形成“1+7+25”调研报告和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地理信息“一张图”等成果。编制了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以及生态环保、国土空间、水利建设、文化保护传承、东平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9个专项规划。制定了黄河保护治理、支持黄三角农高区高质量发展、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构建形成“1+N+X”规划政策体系。        此外,山东省还突出强化项目牵引,把相关战略落实到一个个具体项目上。2021年,山东省已举行两次重点项目开工活动,集中开工生态保护、污染治理、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286个,总投资1600多亿元。发行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债券、生态环保专项债券和引黄灌区水利建设专项债券,规模超过200亿元。
  • 2021

    11-2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吕望舒       近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有关情况。       会上,自然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介绍说,《意见》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系统修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协调推进”等4项工作原则。同时,重点明确了“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等3个方面的政策创新。       王广华指出,以往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相关政策措施往往散见于不同部门、不同地方的各类文件当中,系统集成不够,造成社会资本方获取信息困难。此次《意见》鲜明提出参与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允许围绕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生态产品开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服务等,对生态保护修复进行全生命周期运营管护。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司长周远波表示,为了保证《条例》落地落实,文件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优化监督服务、做好宣传引导四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保障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增加社会资本的投入信心,增强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在谈及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过程、步骤和路径时,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司负责人郝雁玲介绍说,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程序设置,主要基于解决社会资本参与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率和风险双控等三个方面考虑。《意见》提炼并设计了项目设立、方案制定、主体引入、产品交易四个共性程序,在实践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设定相应的操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 2021

    11-18

    《“十四五”交通气象保障规划》印发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刘毅)11月16日,中国气象局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国家邮政局,共同印发《“十四五”交通气象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到2025年,聚焦公路、铁路、内河水运、海上交通、多式联运五大重点方向,基本形成多部门协同规划、协同部署、协同实施、协同保障的综合交通气象服务格局。       《规划》要求,各部门要以保障服务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为主线,建立健全面向需求、点面结合、特色突出、深度融合的现代交通气象保障服务体系,有力支撑交通强国建设。       《规划》指出,要构建交通气象精密监测系统,设计交通气象观测网布局方案,建立健全交通气象观测系统,提升交通气象观测装备保障能力;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编制交通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打造高质量交通气象服务体系,增强基于影响的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供给;提升交通气象服务支撑能力,构建全国一体化交通气象大数据集和交通气象业务支撑系统;推动交通气象科技创新,加强交通气象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一带一路”综合交通运输气象保障,提升陆运交通及物流气象综合服务和海上交通气象保障能力。
  • 2021

    11-16

    江西严格管控“两高”项目 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不予环评审批

    来源:中国环境报       江西省日前出台《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为促进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制度保障。       《意见》对江西省“两高”项目的范围做出了划分,暂定为石化、化工、煤化工、钢铁、焦化、建材、有色、煤电8个行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等价值)及以上的项目。       《意见》从加强“两高”项目审查论证、落实“两高”项目等量和减量替代、严格做好“两高”项目行政审批、落实“两高”项目准入管理责任等4个角度对江西省进一步做好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进行规范。       江西省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选址要求,“两高”项目选址应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要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对于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水环境质量考核未达到要求的市、县(区),新建、扩建“两高”项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比例应满足国家倍量替代要求。       《意见》强调,江西省要强化“两高”项目节能审查、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改扩建“两高”项目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一律不予环评审批。 通讯员吕卓然 记者张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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